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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让员工加班工作合法(hr需要加班)

2024-03-08 12266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公司强制员工无偿加班合法吗
  2. 强制加班合法吗
  3. 要不要问hr加班的事
  4. 因为加班被辞退是否合法
  5. 面对员工质疑加班多,HR该如何应对

一、公司强制员工无偿加班合法吗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2、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3、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4、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5、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6、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7、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8、(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9、(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10、(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11、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12、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13、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4、(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15、(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6、(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17、《劳动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18、(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19、(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20、(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强制加班合法吗

1、强制加班是明显违反劳动法的,况且加班还没有加班费。

  

2、用人单位(包括事业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3、同时,《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在征得劳动者同意后方可安排。

  

4、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5、(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6、(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7、(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要不要问hr加班的事

要不要问hr加班的事,试用期可以问,但尽量等转正再问。面试时不应该问公司关于加班这类的问题,正常的面试,都是由面试官提问题,应试者来回答,由此来考核应试者的业务水平和职场情商。应试者一般只作答,不提问。如果面试官提出应试者可以提问时才可以提问,即使如此,应试者也不宜问加不加班这样的问题,大多数是问公司发展前景和自己进公司后的上升通道。

  

四、因为加班被辞退是否合法

公司有很多辞退员工的理由,比如:旷工、经常请假、完不成工作任务等,这些听起来都是合情合理的辞退理由。但是如果员工不同意无薪加班被辞退,又或者是准时下班被辞退是不是太离谱了呢?以下罗列了公司离谱的辞退理由,看看你遇到过没。一、因为每天准时下班被辞退了,就离谱!网友吐槽:“距离试用期结束没几天了,突然收到通知,我被辞退了。明明人际关系没问题,交给我的工作内容也都能按时顺利完成,凭什么辞退我?我不服去找领导,被告知由于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像我这样每天按时完成自己的工作是不够的。意思就是我因为每天准时下班被开除了,简直离谱。明明入职前我确认了上下班时间,也没告诉我需要加班,那我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内容为什么不能准时下班呢?”专家支招:企业如果要在试用期辞退员工,必须有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的事实依据。另外无论何种理由,在试用期间辞退员工,企业都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职场人如果碰到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这部分的经济补偿,或者提出劳动仲裁。二、拒绝休息日无薪加班被领导告知,让我主动离职!网友吐槽:“魔幻的一天开启了。那天被领导的来电给吵醒了,被告知说本该休息的周六要去加会儿班。我心想:打工人嘛,迫于生计,就踩着点到了公司。晚上下班时,HR把我叫去谈话,声称是老板有口令转述:我不准备裁你,但你要接受之后的双休日经常来公司加班,以防维护机器方面出什么问题。近期公司某项目上线,但老板用完人就甩,许多开发组的员工都被裁了,只留了我们几个维护组的人。随后我就问了句:加班工资怎么算?HR告诉我,她会问一问。第二天,我收到的就是老板的第二封口令:让我主动离职,难不成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收拾走人了?”专家支招:请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首先你得知晓:当公司安排员工周末加班,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调休代替,就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在此遭遇下,建议你搜集以往加班的证据。如果你有可以表明单位让你加班的证据,可以提出,要求用人方支付未依法支付的加班费。同时,本次离职是用人单位想主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三、因为太努力被领导通知不用上班了,啥情况?网友吐槽:“从来没想到过,原来太努力也是一种错误。入职后,领导对我一直挺不错的,多次鼓励我踏实干活,做出成绩后就不愁加薪升职了。前段时间部门对接了一个重要的客户合作,我忙前忙后,总算拿下了这个大单。老板在会议上点名表扬我,我当时还沾沾自喜。第二天,领导以我加班太多为由,让我回家休息几天。结果5天后就被领导告知我是无故旷工,让我自行离职。问了一个私交不错的同事才知道,老板是有意提拔我,但觉得我太爱邀功,抢了团队的功劳。难道我只能主动离职了?”专家支招:事情还没到不能挽回的地步,往小了说,领导只要愿意开具你请假的假条证明就没事了。如你所说,领导对你还不错,仔细想想,是不是你真的私下在老板面前邀功?或者你没有在领导面前表忠心?当务之急,你要先回公司正常上班,赶紧找领导聊一聊,表明自己的态度,解除误会。如果领导态度坚决,单位就是以旷工为由辞退你,而领导又是口头批准你休假。你就只能通过人证来为自己证明了,找一个了解你和领导沟通内容的同事,并且这位同事愿意作证。这也是给职场人提个醒:遇见领导做的此类决定,应该得到领导的书面认可,或者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确认方式。请假应当按照正式流程走,向人事部提出申请,同时应当得到人事部和直属上司的许可,并保留好证据。

  

五、面对员工质疑加班多,HR该如何应对

1、最近碰到一个案例,朋友的公司为了赶一批订单,在过去的1个月几乎每天都在加班,一周只休息一天。因此,到月底的时候工作时间自然就超出了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收入倒是很可观,但员工们私下也颇有微词,甚至有一位年前就想离职的员工直接提出了离职并到劳动局投诉公司超时加班。

  

2、朋友也是很无奈地准备各种应诉材料,在仲裁庭上与昔日同事对簿公堂。

  

3、这样的案例其实很普通,我甚至听同行说起他公司的员工因为一件工作服几十元钱都会去申请劳动仲裁。面对员工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的今天,HR应该怎么去应对,将企业的损失降得更低呢?

  

4、我想,一名合格的HR在面对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突发事件的时候,不外乎既要站在企业的角度,更要站在员工的立场上,去处理事情。双方都要兼顾到,但更多的时候,结果呈现出来的,可能还是更维护员工。因为,除了客户,员工就是企业赖以生存的依靠。

  

5、前期工作做细致。但凡一家正规的企业,在招聘员工初期,从理论上讲是HR应该如实告知员工相关情况的,因为这个时候告知得越详细,招到忠诚度高的员工的可能性越大。越是遮遮掩掩,把员工忽悠进来,试用期离职的概率也大,反而得不偿失。

  

6、就算面试的时候不能面面俱到,那么,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时,关于工作时间,关于待遇,关于工资结构,关于加班基数,带薪假日的工资约定等这些必备的条款里白纸黑字就不能再敷衍了。所以,从这个角度去讲,HR前期一定要站在企业的角度把工作做细致,这是基本的岗位要求,职业素养,也体现出HR对企业和员工双方的责任担当。当然,也是对自己工作的一种尊重。

  

7、申请综合工时制度。综合工时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规避掉很多因有明显淡旺季加班的岗位,比如生产,比如研发,设计等。一个项目上来,就这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内特别赶工期,而这之后,员工又很闲。闲的时候员工什么不说,忙的时候一边拿着高工资,一边吐槽企业不合法。与其这样被员工误解,还不如趁早准备。HR完全可以依据公司的某些岗位性质去申请综合工时制度,让公司在遭遇员工劳动仲裁的时候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8、主观上乐意替员工多去考虑。劳动法是保护弱者的,我一直这么认为。所以劳动法在很多条款下其实对企业是不公平的。当然,我们HR要想留住优秀的员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很大程度上除了和员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很多时候还是要主动站在员工的立场上在帮助员工。毕竟,HR与领导沟通的机会比一般员工同领导的接触要容易一些。这样做的前提并不是就直接无视公司的利益,反而通过一些巧妙的方式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当然,凡事要学会用度去衡量和把握。

  

9、客观上就事论事,以理服人。当今是法治社会,主要论法,但不能完全抛开情。有的东西合理不合法,有的东西合法不合理。所以,面对员工与企业之间出现问题时,一方面要照顾到员工的感受,一方面也要站在企业的角度就事论事,99%的员工都是讲道理的。所以,HR要学会与员工讲道理。讲道理一方面并不难,另一方面,以理服人更能帮助员工自身的成长。哪一天员工有成就了,在他心里,反而会感谢HR曾经给过的一些良好建议和帮助。

hr让员工加班工作合法(hr需要加班)

  

10、 HR的角色就像双面胶,一边粘员工,一边粘企业。如何让自己的粘性更好,帮助企业与员工达到双赢,也是值得HR在工作中思考的,这恰恰也是HR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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